运动与健康。热爱体育运动,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,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、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,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审美与表现。能感受并欣赏生活、自然、艺术和科学中的美,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;积极参加艺术活动,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。
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。有强烈的求知意识、探究意识、协作精神和自我创新能力,善于观察和思考,善于联想,具有丰富的想象力、灵活性、独创性和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。
2、评价标准
《安丘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及等级标准说明》(见附件2,以下简称《评价标准》)。
3、评价方法与程序
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,以学生的过程性材料和特长表现记录为基础,每学期进行一次,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。学校评价以班级为单位,通过学生自评、互评以及家长评价和班级评价小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(学生自评、互评以及家长评价和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各为100分),最后由学校评价委员会确定学生综合素质最终评价结果。班级评价小组要采用多样的、开放式的评价方法(如行为观察、情景测验、学生成长记录等)全面了解每个学生的优点、潜能、不足以及发展的需要。其操作程序如下:
⑴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 (教学班评价小组)
学期初,各学校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。学期末,班主任组织学生对班级评价小组成员进行认定,如果有2/3以上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,经核实确属该教师本身问题的,则需作相应的调整。
⑵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
各校都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。成长记录袋材料要有代表性,能表现出该生的特长和才艺。着重收集由学生自己选择的、最满意的、能反映自己成长进步的标志性成果(范围附后)。成长记录袋的创建在学校指导下由学生自己去完成、保管。在建立成长记录袋时,要指导学生收集反映自己成长进步的成果,充分体现学生个人自己的东西,使学生个人的情趣、特长有所体现,所有资料要真实,记录要详实。
⑶、学习《评价标准》
每学期初,学校要公布《评价标准》及实施细则(附后),并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。
⑷、组织学生自评
学期结束时,由学生根据《评价标准》,找出最接近自己日常表现的“关键表现”,学校统一安排1节课时间,让学生评出自己各项目分数和综合素质分数,写好自评报告,填好《学生自评表》。班级评价小组成员要到现场指导学生自评,评价小组组长当场收交《学生自评表》。学生自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,按比例合成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中。
⑸、组织学生互评和家长评价
学生互评采取“背对背”的不记名评价,原则上安排在学生完成自评的当天下午放学前发放《安丘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互评表》,由学生回家单独完成评价。同时发放《安丘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家长评价表》,由学生带回交由家长完成评价。次日由评价小组组长收回《安丘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互评表》和《安丘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家长评价表》。在评价之前,评价小组组长要做好学生和家长评价的宣传工作,教育学生一定要诚实待人,客观公正,实事求是地评价同学。学校要将家长评价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。学生互评和家长的评价结果都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,按比例合成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中。
⑹、班级评价小组对学生进行评价
在学生自评、互评和家长评价的基础上,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依据自己对学生的了解,参考学生的自评结果、互评结果、家长评价结果和学生《成长记录袋》的材料等对全班同学进行评价,按照《评价标准》,评出学生分数。
⑺、班级评价小组对成绩进行合成
班级评价小组对学生自评、学生互评、家长评价和班级评价小组评价成绩四部分进行合成,合成的总评成绩为100分,按照“总评分数=学生自评分数×10%+学生互评分数×30%+家长评价分数×10%+班级评价小组分数×50%”的公式计算出每个学生的总评分数,再按分数由高到低折合成等级。一般分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,其中优秀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0%,不合格人数要严格控制,原则上不高于2%(一般指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)。潍坊市级和省级规范化学校优秀人数可分别上浮2%和4%,上一年度综合督导成绩进入全市前6名或被评为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学校,优秀人数比例可上浮2%。